建筑物防雷的分類
時間:2019-5-23 22:41:10
建筑物應根據其重要性、使用性質、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為三類。
(1)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類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貯存***、***、起爆藥、火工品等大量***物質的建筑物,因電火花而引起***,會造成巨大***和人身傷亡者。
二、具有0區或10區***危險環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區***危險環境的建筑物,因電火花而引起***,會造成巨大***和人身傷亡者。
(2)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類防雷建筑物:
一、***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筑物。
二、***的會堂、辦公建筑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筑物、大型火車站、國賓館、***檔案館、大型城市的重要給水水泵房等特別重要的建筑物。
三、***計算中心、國際通訊樞紐等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有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貯存***物質的建筑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或不致造成巨大***和人身傷亡者。
五、具有1區***危險環境的建筑物,且電火花不易引起***或不致造成巨大***和人身傷亡者。
六、具有2區或11區***危險環境的建筑物。
七、工業企業內有***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八、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06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預計雷擊次數應按本規范附錄一計算。
(3)遇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劃為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一、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及省級檔案館。
二、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三、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業建筑物。
五、根據雷擊后對工業生產的影響及產生的后果,并結合當地氣象、地形、地質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區,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筑物。
好了,看了這么多大家都記住了吧。